理学院、各专业学院、2020级理科实验班学生:
理科实验班实行“基础+专业”两段式培养模式,基础阶段不分专业,单独制定培养方案;第三学年开始进入专业培养阶段。为做好两段式培养的有效衔接,实行“两次分流,逐步到位”的分流方式,第二学期确定修读大类,第四学期确定修读专业。现将开展的2020级理科实验班专业分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流原则
1.资源配置优化原则
根据专业实际与资源配置情况,结合学生专业意愿和学术志趣,确定接收专业范围和接收人数。
2.志愿与成绩并重原则
根据专业容量、学生专业志愿、学生学业成绩、高考录取专业等情况综合考虑。
二、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
1.分流专业意向摸底
理学院组织学生填写《2020级理科实验班专业分流意向统计表》(附件1),于2月2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荟萃学院。
2.确定接收专业范围与容量
荟萃学院、各专业学院共同确定接收2020级理科实验班学生分流的专业范围和专业容量,3月8日前向学生公布。同时,各专业学院需提交可预计接收2021级理科实验班学生的专业人数(附件2)电子版至荟萃学院。
3.正式填报专业志愿
理学院提供学生学业成绩排名,组织学生在本大类涵盖专业范围内正式填报专业分流志愿(附件3),并于3月11日前提交至荟萃学院。
4.确定分流专业名单
荟萃学院、理学院根据专业容量、学生高考录取专业、学生分流专业志愿、学生学业成绩排名等情况,3月15日前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5.制定专业阶段培养方案
接收专业学院要在满足专业培养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理科实验班基础阶段课程设置,科学制定专业阶段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4),3月25日前,培养方案纸质版由各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后提交至荟萃学院。
6.配备专业指导教师
接收学院需为学生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并于3月25日前将专业导师指导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提交至荟萃学院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理科实验班专业分流工作,科学制定培养方案,明确专业导师职责,确保两段培养的有效衔接和培养质量。
2.专业分流后的学生培养工作由荟萃学院、理学院、各专业学院共同负责,荟萃学院负责统筹协调,理学院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各专业学院负责学生学业管理与专业培养工作。
3.学院配备的专业指导教师每届指导理科实验班学生数不可超过2人。原则上要求教授担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个别师资紧缺的专业可由指导经验丰富、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
4.学生进入专业培养阶段后,需按照专业阶段培养要求进行修读,不得变更专业。同时,要主动和专业导师沟通,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与创新活动。
未尽事宜,请与荟萃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常瑜,联系电话:86980920。
荟萃学院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2020级理科实验班修读专业分流意向统计表.xlsx
附件2:各专业接收2021级理科实验班学生人数统计表.docx
附件3:2020级理科实验班专业分流志愿统计表(纸质版需学生签字).xlsx
附件4:专业阶段培养方案模版.docx
附件5:2020级理科实验班专业导师指导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