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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1级理科实验班专业阶段培养方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3-15  作者:  浏览次数: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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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实验班实行“基础+专业”两段式培养,2021级理科实验班专业分流已经结束,需要相关专业在认证系统中做好理科实验班专业阶段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涉及的学院及专业

共涉及8个学院21个专业,具体如下:

序号

学院

专业

1

石油工程学院

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2

化学化工学院

化工安全工程

3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油气储运工程

4

石大山能新能源学院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5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地理信息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6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7

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8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二、相关要求

1.学分方面:理科实验班总学分原则不超过180学分,专业阶段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总学分控制在60-70学分。

2.课程设置注意事项:

1)注重合理衔接。与2021级理科实验班基础阶段培养方案(附件1有效衔接,根据基础阶段公共课程和大类平台课程设置情况、本专业培养目标,设置专业课程,避免重复设课、漏课等情况。S2学期课程要一并编入专业阶段培养方案,并提醒相关理科实验班分流转入的学生修读。

2)注重传承创新。各专业可参考2020级理科实验班专业阶段培养方案、2021级普通班培养方案,统筹确定专业阶段课程,同时要明确劳动教育课程、全英语课、双语课、专业阶段核心课程等

3)注重信息准确。要确保课程名称、类别、编码、学期、学分、学时以及基本文字表述等信息的准确性,跨学院的课程要注意做好沟通。

4)注重合理引导。要明确培养要求,给出明确的选课指导建议,包括:必须课程、选修课程的学分要求,需要补休的课程,课程潜修后续关系特殊说明、科技创新要求等。避免出现错误指导或难以理解、存在歧义的指导。

5)注重统一规范。学生分流所在专业通过自评系统(upc.edubigdata.com制定培养方案。学校预置了2021级理科实验班课程,相关专业可以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对于新增的分流专业,需要专业增加课程。实验班培养方案操作请参照如下文档:https://docs.qq.com/doc/DVWRPT3VBWlRab2J2

3.工作安排

1)学院要加强培养方案制定论证,建立“专业、教学办、教学院长”三级审核机制,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准确无误,避免造成学生教学安排错误。

2327日前,学院完成培养方案制定和校核,并将培养方案电子版和签字确认的纸质版(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教学院长签字)报送荟萃学院。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荟萃学院)。联系人:赵新强;电话:86980920邮箱:zhaoxq@upc.edu.cn

 

附件1:理科实验班2021级基础阶段培养方案.pdf

附件2:培养方案修订操作说明(实验班).docx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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