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6年参加境外学习交流特色班学生名单和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6作者:浏览次数:19

各院部:

为做好2026年特色班学生境外学习交流资助工作,现对2026年本研一体班、理科实验班、拔尖基地班、涉外法治实验班等特色班学生参加境外学习交流情况进行统计,摸清项目类型、学生名单、经费等信息,确定具体资助额度,计划9月底前完成经费报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避免遗漏。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11月至2026年参与境外学习交流的本研一体班、理科实验班、拔尖基地班、涉外法治实验班等特色班学生。

二、注意事项

1.根据附件1中的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1)交流项目类别填写课程学习、毕业设计、访学交流、实习实践、国际学术会议、研究生论坛、暑期学校、学科竞赛等;

2)“交流项目名称”如是国际处组织的,填写国际处的项目名称;

3)表格内所有费用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

4)“国内交通费”包括国内转机的机票、动车票、长途客车费用,不包括打车费、地铁、公交等短途费用;

5)如果是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应为“学院名称”,如有会议注册等费用,请在“备注”里注明会议注册费和金额(人民币);

6)本研班硕士博士阶段的学生参与国际学术会议、学科竞赛等情况,符合文件精神的,学校也会予以资助;

7)所有报销费用都需要正规发票或财务认可的其他材料。

2.原则上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资助一次,且资助总和不高于实际支出;本研一体班第四学年及之后的课程学习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此外以下情况不予资助:

1)学习交流期间有损国家、学校形象,有违规、违法行为,或违反交流协议的;

2)曾获得国家(或学校)公派留学资格,擅自放弃的;

3)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等上级部门或外方提供的资助或带薪实习等,且资助额度高于学校资助标准的;

4)非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完成学习交流项目或考核不合格的;

5)参加导师或学生个人联系的项目,未经学校认可的。

3.学院指定专人统一负责学院所有符合条件学生的报销工作,详细报销流程及说明请见附件2

4.符合本次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报销,如有逾期不予资助。学院报销负责老师统计满足资助条件的学生信息后,负责老师及相关学生进入QQ1037259995,群内将解答学生报销问题。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须在91日(周二前将附件1及各学院报销负责老师的工号、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2837105186@qq.com

联系人:江一凡86980920


荟萃学院    

2026826


附件1:特色班境外学习交流项目学生及带队教师费用统计表-模板.xlsx

附件2:2026年特色班境外学习交流报销流程及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