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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理科实验班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4  作者:  浏览次数: 895

理学院、各专业学院、2021级理科实验班学生:

理科实验班实行“基础+专业”两段式培养,采取“两次分流,逐步到位”的专业分流方式。第二学期确定修读大类,第四学期在相关大类内确定修读专业,第三学年进入专业培养阶段。为做好2021级理科实验班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原则。遵循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充分尊重学生专业志愿、学术志趣、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等,引导学生在前期确定的大类范围内,合理选择分流专业。

2.坚持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统筹考虑学生高考录取专业学生志愿、专业接收能力等因素,确定接收专业范围和接收人数。

3.坚持精英化培养的原则。立足学校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科学制定培养方案,配齐配强专业导师。

二、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

1.分流专业意向摸底。33日前,各专业可通过宣讲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科学引导,理学院组织学生按照真实意愿认真填写《2021级理科实验班专业分流意向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荟萃学院。

2.确定接收专业范围与容量。310日前,荟萃学院协同各专业学院共同确定接收2021级理科实验班学生分流的专业范围和专业容量,并向学生公布。原则上,各专业接收人数不得低于2021理科实验班在本专业的招生人数。

3.正式填报专业志愿。314日前,理学院提供学生学业成绩排名,组织学生在本大类涵盖专业范围内正式填报专业分流志愿(附件2),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荟萃学院。

4.确定分流专业名单。317日前,荟萃学院、理学院根据专业容量、学生高考录取专业、学生分流专业志愿、学生学业成绩排名等情况,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5.制定专业阶段培养方案。327日前,接收专业学院统筹专业培养要求、理科实验班基础阶段课程设置等情况,科学制定2021级理科实验班专业阶段培养方案,原则上专业课程体系要与2020级保持基本稳定。学院通过专业认证自评系统(upc.edubigdata.com)制定培养方案,并录入教务系统;基础阶段培养方案由荟萃学院和理学院负责,专业阶段培养方案由相关专业学院负责。学院将培养方案电子版和教学院长签字确认的纸质版报送荟萃学院,具体格式及要求见培养方案模板(附件3)。

6.配备专业指导教师。327日前,学院需为学生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将汇总表(附件4)报送荟萃学院。

三、有关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理科实验班专业分流工作,认真组织制定培养方案,明确专业导师职责,确保两段培养的有效衔接和培养质量。

2.专业分流后的学生培养工作由荟萃学院、理学院、各专业学院共同负责,荟萃学院负责统筹协调,理学院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各专业学院负责学生学业管理与专业培养工作。

3.学院应选派指导经验丰富、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专业导师,一般由教授担任;每名专业导师指导每届理科实验班学生数原则不超过2人。

4.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按照分流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学生应加强与专业导师的沟通交流,在专业导师指导下制定合理的修读计划,积极开展科研创新训练和学术活动。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荟萃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赵新强;电话:86980920;邮箱:zhaoxq@upc.edu.cn


附件1:2021级理科实验班修读专业分流意向统计表.xlsx

附件2:2021级理科实验班专业分流志愿统计表(纸质版需学生签字).xlsx

附件3:2021级理科实验班专业阶段培养方案模版.docx

附件4:2021级理科实验班专业导师指导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教务处(荟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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