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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集成电路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0  作者:  浏览次数: 1576

相关学院、2020级本科生:

为落实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学科交叉、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集成电路产业急需的创新人才,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学校与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合作共建集成电路微专业,并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开始首批招生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人数

1.招生范围。2020级相关专业本科生,具体如下:

1 首批集成电路微专业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院

专业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安全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设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化学、材料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感知工程

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招生人数。拟定30-60人。

二、遴选条件

1.全日制统招本科在校生,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主修专业课程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获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或科技创新类奖项者优先考虑;

3.热爱集成电路学科专业,有较强的意愿毕业后加入合作企业工作、服务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工作安排

1.招生宣讲。313日下午1:00,在西环101教室,对集成电路微专业相关情况进行宣讲解读,帮助学生系统了解集成电路产业和微专业相关情况。有意愿的学生可加入QQ群(644071791)咨询交流。

2.学生报名。314-20,学生认真了解集成电路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1),根据自身兴趣、主修专业学习时间安排和集成电路微专业课程表(附件2),登录教务系统(培养管理-辅修报名)自愿报名,将《集成电路微专业报名表》(附件3word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3.选拔录取。324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成绩、获奖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将审核汇总表(报名结束后下发)报送荟萃学院;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331日前,荟萃学院组织选拔工作,确定录取名单。

4.教学安排。47日前,学校单独组建微专业学习班级,确定最终上课课表,配备班主任与学业导师,学生按照课表安排和教学要求上课。

四、激励保障

1.基础学习阶段。

1)完成集成电路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颁发微专业证书;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所修课程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记入成绩单。

2)集成电路微专业不收取学分学费。

2.专业实践阶段。

1)专业实践符合主修专业相关课程教学目标的,可冲抵主修专业相关课程;不符合的,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记入成绩单。

2)深入合作企业了解前沿科技,企业课题作为毕业设计题目。

3)对与合作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按照学习成绩及相关表现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排名发放奖学金。

4)按聘用意向书月固定收入的80%发放实习津贴,提供标间+独立卫浴+免费班车、发放餐饮补助等。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荟萃学院)联系。联系人:赵新强、殷述广;电话:86980920

附件1:集成电路微专业培养方案.docx

附件2:集成电路微专业春季学期课程表.docx

附件3:集成电路微专业报名表.docx

附件4:微专业报名教务系统相关操作说明.docx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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